白加得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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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在路上》和其他

第一次写《在路上》是去年高考作文盲狙,觉得题材合适,也就写了狼队版《在路上》。单纯随着感觉走,问题很多,不完善但终究是写完了。即使如此,那时候还是有人不能理解文里所表达的,所致敬的……质疑着小队的婚内出轨是否合适,质疑老狼的种种行径……但那就是垮掉派的生活方式,不全是,甚至更甚于我所写。 

我是在开始复习巴勒斯的《瘾君子》时,突然决定写all叉版的。那时候的我刚刚度过悲惨的一年,精神受尽折磨,对往后的每一天失去希望,每时每刻都觉得疲惫不堪,企图逃脱现实,视酒精为最后的救赎。但我心里清楚,我不是巴勒斯那样的天才,再多的酒精下肚,终究还是写不出《裸体午餐》。而永远在路上的凯鲁亚克听起来似乎更让人向往且无忧无虑一些。我极度渴望抛下一切去旅行,但却不得不被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故困在原地。于是,这篇文的雏形开始出现,一个在战争中丢了只手以至于堕落到靠止痛片度日的前“英雄”形象浮现在我脑海里,这就是《在路上》的启程。 支离破碎的是巴基,更是支离破碎的我自己。我一直都说这是“美国彻底梦幻灭后,如何寻找精神归属”的故事,文的开篇冬叉就上路了,看似轻松诙谐,其实从头至尾巴基都是不情愿的,他怕得要死,只能强行霸占着老叉,让自己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安全感,即使老叉只是看别人一眼,他都恨不得在心里把那人掐死了泄愤。我不想写旅行开始之前巴基是什么样,只是不断暗示,不断隐喻,他曾经堕落成什么样。不写出来不表示不存在,不表示他的一颗心不支离破碎,他只是不愿意承认,不承认和平年代毫无意义的战争居然会让他丢一只手,不承认自己需得靠杜冷丁勉强度日,不承认自己究竟有多害怕。他拒绝回忆过去,拒绝得知自己一直服用止痛药,拒绝任何人染指老叉——老叉是他最后所拥有的一切,若是失去,从此也就孤苦无依了。《在路上》是巴基第一人称,不写过去只是因为他在逃避,他拒绝展示自己的伤疤,就像文里洛基所说的,“不过是拒绝把自己的一颗心掰开了揉碎了当街示众,这又有什么错?” 

 我承认最终呈现出来的是美化过的版本,比我最初的构想美好太多,因为我也一样,不愿揭露最真实的自己。谁,都有想要逃避的时候。

《在路上》是一个漫长的写作过程,我花了好几个月时间研究人物,查阅了各种资料,期间也不断在回顾垮掉派的作品,争取每个出场人物保持他们自身的特点,却又符合垮掉派精神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成功,但我知道,自己满意于这样的呈现,不完美但已经足够了。

我最先决定一定要写的是个瘾君子的形象,那时我甚至还没定下来那个人是谁,但介于我是看巴勒斯的《瘾君子》得来的灵感,这个人自然是不可或缺。我考虑过托尼,考虑过洛基,但最终还是把这个设定给了沃伦,毕竟沃伦的第一任饰演者本·福斯特演过《杀死汝爱》里的巴勒斯,第二任饰演者本·哈迪出演皇后乐队的鼓手罗杰·泰勒,而泰勒最喜欢的作品正是凯鲁亚克的《在路上》。所以这个瘾君子给沃伦真的再合适不过了。在我最初的设定里沃伦是个嗑药过度的摇滚歌手,自甘堕落但又是个难以磨灭的天才,但我终究还是没这么下笔。但不揭露真相不表示没有粉饰太平,所有的一切都是沃伦的一家之言,是狡辩也好,是博同情也罢,人们本来就是只相信自己所相信的,这篇文本来就是巴基视角,他能看清的,看懂的也就一小部分罢了。整篇文最费劲心血的是洛基,我花了好几个月都没有想好如何去完善洛基的设定,但又割舍不掉。洛基这个角色太过迷人,写到垮掉派势必是绕不过洛基的。但偏偏洛基这么个人,写得好是亮点,写得稍微平庸些都算是败笔。我就这么和洛基僵持着,想了几十个不同版本的设定,但终究不满意,在脑海里就一一否决。直到有一天和 @Kim 聊天的时候,突然想到洛基是特别的,他是最自尊自爱的那个,却也常常是伤自己最深的那个。我无法拒绝这样的洛基,他必须出现在这篇《在路上》里!我连夜写了一个版本,却仍然不满意,更改了数次,突然在某天深夜里恍然大悟,我不在写什么积极向上的心灵鸡汤,所以根本不需要写一个被世人理解的洛基。洛基渴望被理解却又不可能真正被理解,无论是对于巴基还是对于读者都一样,洛基就是洛基,他独特且神秘,扭曲又病态,但这就是洛基。最起码,是我笔下的洛基。

我不确定all叉版的《在路上》是一部怎么样的作品,是否会受到大家的喜爱,但我表达了我想表达的,致敬了我想致敬的,它最终完成了,不完美甚至也不完整。但我想表达的就这些,这就是我过去一年的心路历程,艰难又坎坷,片体鳞伤却不得不继续向前。这一年被泼了太多冷水,一次又一次,早就心寒到麻木。这几个月更是忙到无可附加,每天都累到虚脱,也知道什么叫忙到不敢生病。病情反复,却也抽不出时间去复查,只能在撑不下去的时候,给医生发信息求助。我一遍一遍地问同一个问题——“喜欢做某件事,必定是这件事能带来愉悦感。但如果这件事再也无法带来愉悦感,到底还要不要继续坚持下去呢?这样勉强坚持下去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?”

医生回道:兴趣本来就是一件自发的事情,对它的喜爱在于过程而非结果。

我又问:如果结果已经严重影响到去完成所谓的过程呢?

他说:如果太过在意结果的好坏,确实会影响对这件事的热爱。但兴趣会成为兴趣,本就是因为过程中的愉悦,为了更好的结果,你会不断完善自己的的过程……

我说: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。

他说:每一次你都问这个问题,但其实你自己也清楚,你已经得到了答案,只是不愿意承认。几个月过去,你仍然在坚持,从头到尾你都没放弃不是吗?

我说:是啊,我是在坚持。但丑小鸭能变成天鹅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天鹅,跟它所付出的努力无关。毛毛虫蜕变后是蝴蝶还是幺蛾子,本来就是命中注定的,根本强求不来。同样是出名,能成为毕加索,谁又愿意做梵高呢?

他说:你是谁固然很重要,但你想成为谁更加重要。

我说:我当然知道很重要,但我怎么知道自己真的会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呢?

他说:我不知道。但如果你不坚持下去就永远不可能得到答案。

我说:但是万一这种坚持根本不值得呢?拼尽全力都得不到别人所得到的万分之一呢?

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,只是发来了个笑脸,反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:你看过《等待戈多》吗?

我说:看过。

他说:那你一定懂。“戈多今天不来,明天一定来。”你若是不在,谁知道戈多来不来?

我没有再回答他,我知道自己仍然在那个怪圈里,道理我都懂,但就是钻不出牛角尖。戈多等久了也就成了习惯,但要是我不想就这么习惯了漫无目的地等待呢?人生路漫漫,旅途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,总会有些人注定孤独,可叹的是大多数人都不如我所写的巴基那么幸运,没有遇到属于自己的老叉。一路走遍全美,巴基回到布鲁克林的那一刻才最终发现,布洛克·朗姆洛就是他苦苦等待的“戈多”。

那,你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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